监察室职能:
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在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局机关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和区(县级市)局、局属单位及其班子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制定反腐保廉教育计划和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执法监察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五)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控报告,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局机关处(室)、各区(县级市)局和局属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或党纪、政纪的案件。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党员和干部的合法权益,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分析综合,研究制定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的有效措施;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八)承办局党委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投诉信箱:jianchashi@gzfd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