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长 姚建明
(2006年12月19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我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市局系统各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广州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突出治理重点,注重政策把握,认真查办案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自查自纠动员部署、查摆问题两个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分析整改阶段正在稳步开展。刚才,汪副局长传达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落实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个通报并就下阶段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局系统各单位和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级市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将上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的企业,并根据各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牵头开展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绝大多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并结合企业实际,积极稳妥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治理工作稳步、扎实、有序、顺利地开展。
(一)统一认识,建立机构,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国家局及省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迅速行动,分别召开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专职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同时局属17个单位也分别成立相应的治贿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多数企业结合实际,相继成立了治贿工作机构,由企业负责人主抓,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各单位办事机构的建立,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方案。我局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广州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单位也密切联系实际,先后制定了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治理重点,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越秀区局在方案中提出自查自纠围绕内、外两条主线进行,制定了专项工作时间表,对治理商业贿赂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使方案更加全面,具体;花都区局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联系点工作机制,各科室均确定了联系企业;黄埔区局制定了六个结合的工作遵循原则。绝大数企业也都按照要求制定了本企业防治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保利药业经营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这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动员部署。为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迅速发动起来,市局抓住“三项动员”。4月25日,我局率先在广州市召开了有一千多人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会议行动快、声势大、效果好,得到了市治贿办的肯定。同时,6月23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和广州医药集团召开了“广州市医药卫生行业抵制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工商企业共55个单位联合发出了“维护医药卫生良好形象,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倡议。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整体动员效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12个区、县级市局分别开展了动员部署活动,参与动员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超过1000家。越秀区局以倡导医药诚信,反对商业贿赂为主题,召开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将清查假药行动与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结合起来,并组织辖区内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发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严格自律树立诚信”的倡议书。白云区局突出药品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认真纠正在药品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错误观念和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维护药品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城区局争取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组织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整规办等部门参加的动员大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花都区局在动员会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政策、讲清危害性、讲清重要性,达到了提高认识的目的。南沙区局与当地卫生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治贿工作,辖区内所有医院、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了会议。
(二)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有利于党员干部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局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及行评“回头看”工作时机,在系统内部组织深入学习和教育。一是组织学习全国和省、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进行讨论,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党章》增强党性。市局专门安排了两场学习党章和荣辱观的专题辅导课,邀请专家座讲,使全系统600多人受到了深刻的党性、纪律和道德教育,增强了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三是为各单位购买了《治理商业贿赂政策法规汇编》、《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等学习资料,方便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局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越秀、黄埔、番禺、增城等区、县级市局分别邀请当地检察院领导作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辅导课,从典型案例入手,介绍商业贿赂的概念、表现形式和预防措施等,较好地提高了执法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中一药业有限公司举办治理商业贿赂培训班,专门请来北京大学法律教授进行“医药商业贿赂防范与控制”专题辅导培训,重点培训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及一线营销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辅导报告会,派发学习辅导资料,把治理商业贿赂视为企业发展的有利契机。
为加强宣传效果,我们创新宣传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有关政策及各单位治贿工作情况。一是办好一个信息专刊。我局在行风建设专刊《行风快讯》的基础上,开辟了治贿专刊,两周出版一期,现已出版13期。共印了3000多份上报下发。二是建好一个信息平台。在原有行风建设网页上,重新改版,增加治理商业贿赂专栏。三是出好一个宣传栏。组织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及时宣传有关政策,定期公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直观宣传效果。四是用好上级简报。为了实现信息“两覆盖”,将上级的工作简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转发给各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还有越秀区局编印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和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开辟的《健之桥》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很有特色,中一药业治贿宣传栏得到省局的肯定。
(三)深入调研,积极引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做好调查研究是深入开展治贿工作的保障,市局和各单位都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专门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市局确定了两家经济性质不同的企业,即广州中一药业和香雪制药作为治贿联系点,并以联系点为基础,以点代面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企业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帮助解决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市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多次到联系点进行调研,了解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询问企业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了公司反映的多条有关政策界定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寻求解答。天河区局确定了联系点后,局领导亲自带队上门走访治贿联系点企业,开展座谈交流。花都区局实行每个局领导、每个科室分别负责的联系点工作责任制,确定了22个联系点。黄埔区局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调研,向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调查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状况,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写出的《关于对目前几点问题的思考》以及广药集团《关于治贿工作汇报》中,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经我局治贿办归纳提炼后上报,得到了国家局的高度重视,并以探讨题目形式发全国系统征集意见。
(四)全面查摆,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有效。
按照自查自纠查摆阶段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剖析系统内和企业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达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目的,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查摆问题有效开展。
一是采取措施向内查找问题。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我局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发放给各企业,向他们了解我局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方面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从目前收回的问卷反映,各企业对我局工作人员的评价较好,普遍认为我局食品药监人员能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效率高。为使局系统全体人员向内对照岗位查找问题。根据省局要求,我局向系统全体人员发放了“岗位分析表”,要求干部结合实际,对自身的岗位职责、分工范围、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全面分析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结合查找的重点,进行自我剖析,找出本岗位容易产生不正当行为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局向全系统发放个人岗位分析表571份,单位岗位分析表25份。经梳理,局系统各岗位的重点职责分为行政审批、审评认证、日常监督、稽查处罚、检验检测5大类,共25项职能,使责权进一步清晰化。同时,疏理了各项权力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分析权力的使用状况和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5项整改措施。越秀区局、增城局专门制定下发了《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工作计划》,确定了具体工作时间、工作形式、工作目的、参加人员及企业,并将工作分为七个步骤,使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黄埔区局召开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剖析会,通过对省疾控中心罗耀星案的分析,要求全体人员以身作则,查找工作漏洞,将问题预防在萌芽状态。白云区局确定了12个重点岗位、4个重点环节、12名重点岗位人员,根据这一情况,结合区局工作人员新的特点,区局制定了新进人员岗前纪律教育制度,严格外出执法规定,实现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
二是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是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主体,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市场潜规则的影响,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为帮助企业查找和纠正自身问题,按照治理的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引导、对照承诺等形式,帮助企业认真查找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局系统各单位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会议传达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多数企业非常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一把手亲自抓,与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负责人签署责任书,能够每次将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且贯彻执行会议精神,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向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调查表。经汇总统计,企业共确定重点环节428个,重点岗位1051个,重点人员2017人。如中一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认真地自查自纠,查找出6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涉及原材料采购、业务人员的管理、中药材验收等环节。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了重点业务部门“换岗轮岗”制度,加强外聘人员管理,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成立药材验收小组等9条整改措施,为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奠定了制度基础,有效地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
(五)把握政策,依法受理,严查商业贿赂信访案件。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为畅通商业贿赂举报投诉渠道,我们在各大媒体及全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对外公布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举报地址、电话及邮箱,欢迎社会公众反映、举报商业贿赂的问题。各区县局也分别公布了案件举报电话。目前,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9件(次)。在这里也向大家通报一下信访案件的有关情况。
1、信访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我局通过不定期的召开案件分析会,对群众来信来访信息进行分析归纳,研究案件中反映的情况,梳理其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被举报单位以民营企业最为突出。在收到的19件(次)来信来访中,涉及企业14家,民营企业就占了13家。
二是被举报单位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为多数。在信访涉及的14家企业中,药品类企业占28%;医疗器械类占72%(其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占2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占45%)。可见,医疗器械在购销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是举报中除涉及商业贿赂外,涉及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以医疗器械为主。在来信来访中,除举报商业贿赂外,还有8件涉及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行为,其中6件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由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经普遍实行了GMP和GSP认证,其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
2、认真处理信访案件。目前,我局针对19件涉及商业贿赂的来信来访,展开了调查,并及时将案件进行了上报和移送,现已办结16件,其余几件均在办理之中。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一些企业确实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也已经对一些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并且案值不小;还有个别涉案企业正在调查处理中,从初步了解情况看案值更大。对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不要以身试法,特别是今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局也将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工作。现在我局逐步确定了 “三个必须”和“三项制度”的工作原则。“三个必须”即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不得敷衍了事;必须件件开展调查,不得压案不查;必须件件有回复,对于实名举报,要按时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三项制度”即案件协查制度、案件审议制度、案件互动制度。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市局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稽查处等处室及各区、县级市局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了案件调查的顺利有效进行。
(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建立防治长效机制。
为保证专项治理的长效性,我们在具体治理工作中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逐步将一些好的做法和措施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一是将治贿工作机制纳入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建立监督机制。并将预防商业贿赂与建立廉政勤政的监督制度结合起来,起草了《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制度的约束力。黄埔区局从预防执法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入手,与区检察院联合发文提出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推进局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监督渠道。不断完善监督审评认证机制,专门成立了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GSP认证检查员廉政谈话制度》、《GSP认证工作跟据调查制度》,对认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处罚的管理,为有效预防稽查处罚的随意性,市局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处罚的依规和合理性。三是企业积极建立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如一些企业将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重新审视业务工作方法和流程,严格规范业务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我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除刚才汪局传达市里会议所讲的共同问题我们也不同程度存在外,还有:一是局系统少数单位的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工作满足于会议开了,方案制定了,工作布置了,至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到了哪一步,成效如何,心中没有数,工作缺乏深入和扎实。二是局系统一些单位的信息报送太少,要求上报的材料不及时,有时甚至漏报。三是少数企业认识还不到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没有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工作。四是有些企业的负责同志还有等待观望思想,怕自揭问题吃亏。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工作还不是很理想。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必然影响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三、下阶段工作任务及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进入分析整改的关键阶段,分析到不到位,整改落不落实,直接关系到治理的工作成效。最近,我们也转发了省、市关于分析整改阶段的指导意见,这里我再谈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治贿工作的自信心
我们要稳步推进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如果听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商业贿赂滋生蔓延,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无从谈起,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建立健康公平竞争环境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实现立党为公、监管为民本质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就会大打折扣。市局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自信心,要相信党和政府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把治贿专项工作引向深入。
(二)继续深入推进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局自查自纠工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各单位要在前两个阶段营造的强大声势基础上,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更好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一要继续查找问题。查找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只有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有效地加以治理。目前,虽然大多数企业也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四查四对照,认真地查找了一些问题,但仍有不少企业并没有真正地深入查找,害怕问题被摆出来。对此,我们一定要有自我揭短的勇气和自我完善的决心,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局系统各单位也要认真查找工作人员有没有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而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要提高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取得自查自纠工作的最佳效果。三要认真分析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查找出来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把握问题的实质,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堵塞本单位各重点岗位中可能导致不正当行为的漏洞,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解决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使企业做到依法经营,诚信守业,自觉维护市场的经济秩序。三要明确衡量标准。局系统各单位要把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行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是否得到根本好转,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是否净化,市场秩序是否规范,社会信用体系是否建立,是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为衡量此项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我们要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高度重视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重视各方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重要的案件线索,力求把情况搞准搞实,保证办理和转送程序严格、规范稳妥。今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有关商业贿赂案件的处罚条例,对于行贿行为达到刑事处罚条件的,不但要追究单位责任还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上个月,卫生部公布了五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其中四起均是因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贿赂引起。为此,我们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要高度重视,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踏入雷池。从前面通报的我局信访案件中可以看出,我们一些企业还是存在问题的,并且也已经对一些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我局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增强人民群众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信心。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要在集中整改的同时,立足大局和长远,从加强行政权力规范、审评审批改革、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发,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相统一,抓紧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实在管用,内容上要涵盖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的机制,以制度来营造企业和系统内防治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要积极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职能,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实现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的机制,督导企业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明确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树立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得到纠正。解决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权力的科学配置、权力的规范运行、权力的有效监督等重大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堵塞权力失控、监督不力的漏洞,防止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行为的发生。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三项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始终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站在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点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将我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