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专刊(十二)
目 录
一、广州通过创卫技术评估
二、广州创卫3月过考核鉴定关
一、广州通过创卫技术评估

广州创卫去年连续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实现了广州创卫17年来的两次突破,接下来还要通过创卫考核鉴定和全国公示。我局联合市食安办牵头负责全市“食品卫生组”的创卫工作,技术评估阶段共检查8个区33家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检查结果显示,广州市食品卫生总体情况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创卫档案资料受到了市创卫办的通报表扬。
2007年12月3日至6日,全国爱卫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专家组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技术评估专家组分成1个综合小组和8个专业小组,专家组根据创卫10大专项内容65项指标、10项基本条件,在短短的三天工作时间内,走访了我市10个区,涵盖了全市90%以上的地域,共检查了313个单位、562个点,全国爱卫办综合分析后指出: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实现城市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全民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发动全市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完善,整体卫生水平大幅度提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同意广州市通过国家创卫技术评估。
(局双创办雍翠云)
二、广州创卫3月过考核鉴定关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必须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爱卫会对我市技术评估指出问题的整改,经广东省爱卫办验收通过后,全国爱卫办再择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鉴定。
“四项原则”凸显广州创卫决心
有关部门将全面整改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组提出的问题,综合整治“六乱”、城市河涌、内街小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市政环卫设施等,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长效化机制,健全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综合巡查制度,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分工负责”和“市直单位和市属企业挂点联系城中村创卫工作”的原则,坚持以“块块为主,条块结合”,层层明确创卫工作任务。 “五促活动”助广州创卫整体提升 针对广州市目前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创卫办将在市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清洁家园”工程,通过“五促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各区和各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全国爱卫办提出的主要问题,在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后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考核鉴定方式(摘自《广州市创卫考核鉴定阶段工作指引》)
全国爱卫会将组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浏览市容、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核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并通报考核结果。
资料准备(摘自《广州市创卫考核鉴定阶段工作指引》)
资料准备内容与技术评估相同,需要增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改情况报告,统计数据截止到2007年年底,同时要对技术评估阶段收集的资料查漏不缺,补充的资料单独组卷,要求1月30日前完成。
考核鉴定阶段工作要求(摘自《广州市创卫考核鉴定阶段工作指引》)
(一) 要把握“四点”
1.展示亮点。这是给考核鉴定组成员印象的重要方面,把一个城市最闪亮的东西展示出来,既有城市文化、建设的亮点,也有创卫的亮点,有利于给考核鉴定专家留下深刻烙印。
2.突出重点。这是必须要接受检查的方面,将必检单位和重点检查的单位作为迎接考核鉴定的重点,引导率先受检,为考核鉴定组顺利完成考核鉴定任务提供方便条件。
3.整改难点。这是考核鉴定的必修课。考核鉴定专家会重点对技术评估指出的问题进行再访,为此,要特别重视和技术评估组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4.强化弱点。这是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重要方面,每个城市都有优势,也有弱项,要取长补短,强化弱项。
(二)要坚持“四抓”
1.抓巩固提高。无论是国家暗访还是技术评估,全国爱卫办对我市的创卫工作都给与了较高的评价,特别是对已经明确表扬的方面,要巩固成果,坚持长效,不得滑坡。
2.抓基础工作。在技术评估阶段,专家指出的基础性问题,既是考核鉴定的重点,也是城市卫生水平的重要体现,要有针对性的抓好措施落实,打好基础。
3.抓措施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也是本阶段的工作重点。
4.抓深化细致。考核鉴定与技术评估的方法有相似之处,但其区别主要在精细方面,考核鉴定更加侧重对城市影响较大问题的整治、措施、推进和完善等方面。
(三)要做到“四不”
1.工作队伍不散。继续保留各区和市创卫指挥部迎接技术评估工作的队伍,按照考核鉴定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2.制度措施不松。继续坚持日督办、周通报、月简报制度,有序处理群众投诉。
3.工作标准不低。要保持高昂的工作姿态和坚持严格的工作标准,在原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把创卫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4.创建指标不降。凡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涉及到的工作指标,以技术评估后不能有下降。如有个别指标下降,必须说明原因和提供支撑材料。(局双创办 雍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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